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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了一般是由受害人先垫付,然后向肇事方进行追偿。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方补充赔偿。
首先,在法律层面并未强制要求当事人必须先行支付赔偿金。若已先行垫付但经济能力有限,可以考虑请求保险公司提供交强险方面的先行垫付服务。一旦已经享有交强险的先行垫付保障,则不再推荐继续自行垫付资金,而应建议受害方自行选择合适的医院接受治疗,待医
这种情况不用过于担心,垫一部分钱并且了解清楚对方的伤情就可以离开,之后可以让对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保险公司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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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让第三者垫付。。说以后可以报的。。。都报警立案逃不了的。。。还可以叫保险。。。垫付。。。。都不行的话。。。你就别管了。。。让他告吧。。。。。有保险不用怕。。。司法先找保险公司的
撞人了一般是由受害人先垫付,然后向肇事方进行追偿。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方补充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
车子撞人了要不要先垫付医药费,由肇事者自行决定。从法律层面上,并未规定肇事者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对于交警也只有对事故责任判定的权力,关于赔偿的问题交警说了不算,交警只能组织双方的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只能由法院判决,因此在判决前任何的支付都是肇
车祸的医药费,可以由肇事方垫付,在确定具体的赔偿责任后,根据肇事方已垫付的费用,相应减除其支付义务;也可以由受害人或其家属自行垫付,自行垫付的,在确定肇事方赔偿责任后,受害人有权向肇事方追偿。也就是说,法律并未明文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疗费,
把人撞了不一定需要垫付医药费。因为目前我国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明确规定,肇事者需要垫付医药费。如果撞了人,不管谁负主要责任,不建议垫付医药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医院不能因为抢救费用问题,而拒绝或者延迟抢救病人。换句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