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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出质期间的股权是不能转让的,在未解除质押前,股权都不能进行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八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股权已质押一般不能出售。股权质押后,股权已出质给质权人占有,未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股权不得转让。股权出售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被质押股权原则上是还可以进行表决权的。根据相关规定,被质押股权的转让受到限制,但表决权作为股东的固有权利,不受质押的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会议,出席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股权质押和股权出质是一样的,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两者只是叫法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
可以。在质押合同期内,借款人可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人同意后,按借款人的指令,由贷款人进行部分(或全部)质物的卖出,卖出资金必须进入贷款人资金账户存放,该资金用于全部(或部分)提前归还贷款,多余款项退借款
公司股权质押是设定担保的财产,不能出资。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但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价格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对股权能不能重复质押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是不能重复质押的。 《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 二十、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东办理股权质押备案,
股权质押后,原则上不能转让,除非质权人同意出质人转让其出质的股权。因为股权质押是为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也就是质权人,有权要求将质押的股权出售变现,用于偿还债务。如果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就转让质押的股权,必然会侵害
股权收益是可以质押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1、汇票、支票、本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应收账
股权出质无效,指的是股权质押行为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存在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那么股权出质就是无效的:1、主合同无效。股权出质通过质押合同进行约定,而质押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目的是为主合同债务提供担保。如果主合同无效,主合同的债务自然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