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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工资发两次一般是偷税漏税行为,但是具体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法律规定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则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张工资卡既不算合理避税也不算偷税漏税,个税的计算是按照年度的收入额来计算的,无论多少张工资卡,都要按照综合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因此跟几张工资卡没有关系。所以,属于正常交税范围。
工资3500的人,不想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工资单上编造自己的工资是1800,实际发放的现金是3500,然后就多造点人进去平账。 这样属于伪造、变造、隐匿行为,属于偷税。是违法的,如果数额达到刑法规定的较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看具体情况定,若单位跟员工签定相关协议明确约定了工资分两次在固定时间发放,那就不可以举报,若单位发放工资的时间与签订合同约定的时间不同,那就可以举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
若单位跟员工签定相关协议明确工资分两次在固定时间发放的情况下属于有效的,那么就不会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发放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发一半算拖欠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那么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
分公司不独立核算的报税方式如下: 1、非独立核算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财务并入总公司统一核算管理,要建立有关辅助帐、明细帐,具体根据总公司要求确定; 2、国税这块,经总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分公司实行增值税预征,然后由总公司统一
逃税算违法犯罪。 1、如果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构成逃税罪; 2、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3、如果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