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涉外收养孤儿的规定有哪些
涉外收养孤儿的规定有哪些

涉外收养孤儿的规定有哪些

2020-09-28 141
普法内容
涉外收养孤儿的规定有: 1、外国人需要通过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 2、外国人需要准备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或者领馆认证法定文件。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中国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 前款规定的收款人的收养申请、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是指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或者领馆认证的下列文件。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领养孤儿的条件有哪一些,有哪些规定
    领养孤儿的条件有哪一些,有哪些规定

    一般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

    2024-05-02 11
  • 民法典规定收养人想要收养孤儿,孤儿收养表该去哪里
    民法典规定收养人想要收养孤儿,孤儿收养表该去哪里

    收养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收养被收养人。其之间的关系主要有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二是对被收养人及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基于此的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消灭。符合这些条件的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收养

    2024-07-02 15
  • 我国法定的收养孤儿要求有哪些
    我国法定的收养孤儿要求有哪些

    收养孩子的法定条件如下: 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2021-04-09 262
专业问答更多>>
  • 孤残儿童涉外收养安置

    我国对于收养的条件是十分的严格的,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登记收养,对于孤残儿童涉外收养安置的问题,建议咨询接收的相关部门。

    2022-08-10 15,340
  • 儿童涉外收养有哪些具体的法律规定啊?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中国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外国收养人的收养申请、

    2022-07-25 15,340
  • 收养孤残儿童条件,具体有哪些规定?

    收养人向本院出入院处递交收养申请书,填写"领养婴童登记表",交收养申请资料。 按申请的先后顺序通知申请人来与孩子见面,如初步同意收养该孩子,可将孩子带回家中观察三个月,观察期间可带孩子到医院体检,体检

    2022-07-28 15,340
  • 领养孤儿的条件有哪一些,有哪些规定

    一般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

    2023-01-2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涉外婚姻离婚方式有哪些 02:04
    涉外婚姻离婚方式有哪些

    涉外婚姻离婚方式有以下两种: 1、男女双方在中国登记结婚后,一方出国,另一方仍居住在国内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国外一方可以回国的,双方仍可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581 15,340
  • 孩子抚养费有哪些法律规定 01:27
    孩子抚养费有哪些法律规定

    关于孩子的抚养费,我国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1、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应当其中一方承担抚养义务,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 2、承担子女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等等; 3、有固定的收入的一方,子女的抚养费可以按

    755 15,340
  •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01:35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债权转让一般指的是涉及的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一部分的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债权转让一般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如果是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中的新的债权人,因此原合同中的债权

    1,324 15,340
收养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