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监护人出现争议怎么办
监护人出现争议怎么办

监护人出现争议怎么办

2021-03-03 121
普法内容
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指定监护人,人民法院会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怎么解除监护关系,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怎么办
    怎么解除监护关系,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

    2024-06-09 11
  • 监护人指定有争议
    监护人指定有争议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人决定是合理的,一般都是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如果对于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的监护人还有异议的,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院的帮助。

    2021-04-13 117
  • 监护人争议应该怎样处理
    监护人争议应该怎样处理

    对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2021-03-15 117
专业问答更多>>
  • 监护人保监器监护和关系监护人有争议怎么办

    1、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2、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2023-09-02 15,340
  • 如果确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有争议应该怎么办

    指定监护人,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的指定履行监护职责的人。 有权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的组织和机关有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 未成年人或精

    2023-07-24 15,340
  • 2022年监护人争议怎么处理

    1、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2、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不可以未经指定而直接要求法院作出裁决。 3、

    2023-01-02 15,340
  • 法定监护人与法定监护人有争议怎么处理

    1、对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2、对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

    2022-11-2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变更监护人去哪办理 01:18
    变更监护人去哪办理

    变更监护人要到法院办理。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青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可以变更监护人的情形有三种: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

    5,456 15,340
  • 购房合同有争议怎么办 00:50
    购房合同有争议怎么办

    当购房合同产生了争议,那么双方可以先进行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够通过协商解决争议的,那么自然是最省时省力省钱的争议解决方式。如果双方没有办法协商一致,那么可以将双方的争议提交到法院,由法院来作出司法裁决。向法院起诉的,那么首先要了解清楚相关的

    1,221 15,340
  • 监护人的职责有什么 01:26
    监护人的职责有什么

    作为监护人,其职责包含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 1、人身监护: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主要是以教育、培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来说,一般是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使其恢复健康为目的。 2、财产监护:未成年人的财产监

    2,886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