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借款合同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法律是并没有进行太多干涉的。而在约定借款合同利息的时候,也是完全由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但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不需支付。 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因此,对借款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人不需要再支付利息。
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限制以上的部分无效。上限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1、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2、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无息借款,双方可以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按照当地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3、法律依据:《民法典
1、借款中没有约定利息的则借款人不需要支付利息,因为自然人之间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的,则视为没有利息,出借人要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
1、《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
合同欠款没有约定利息一般不可以要求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非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
好朋友之间的借款,如果双方事先没有约定利息的话,根据法律规定视作双方是无息借贷。换句话说,如果双方事先没有在借贷合同中约定利息,出借人就不能主张对方支付利息。这主要根据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台的司法解释第25条的规定。
民间借贷合同当中,当事人双方在借款合同中对于借款利息没有约定的,当事人不能主张利息。但是,如果是对于利息的约定不明确的,则当事人双方还可以通过补充协议进行明确。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则再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还款一般视为先还利息。首先,根据交易习惯可知,先还利息、再还本金是一般的借款合同的交易习惯。合同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合同当事人没有办法确定的事项,可以根据交易习惯来进行确认。因此,根据交易习惯,借款人还款一般视为先还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