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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的职责 (一)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第38条)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方向性的指引);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公司法上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股份有限公司,占40%股份的小股东,联合在一起就可以将投票集中使用在选举1-2名董事或者监事上,在这种情况下,大股东就拒绝不了小股东参与公司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第一百零二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
股东大会的对于参与的股东应当具备的要求,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只要为公司的股东,就能参加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
股东大会的对于参与的股东应当具备的要求,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只要为公司的股东,就能参加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
《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如果参会人员持有的股份数不足一半,则会议的召开就是没有意义的。 此外,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还规定:股东大会作出
三分之二以上的情况: 1、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股东会会议作出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由公司的董事组成的,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这二者在职责、成员任期等方面存在差异。股东会负责的关于公司大局方面的决策,而董事会负责的是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股东大会,主要是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其实决定公司管理经营的重大事项的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的权力机构,通常公司其它机构都由其产生并对其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基本是一致。 股东大会的主要作用有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未明确规定,股东大会的具体人数要求。公司法只规定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具体人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2-200人。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