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互相殴斗中的正当防卫?
互相殴斗中的正当防卫?

互相殴斗中的正当防卫?

2020-11-01 165
普法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准确界分相互斗殴与正当防卫的界限,关键看动手时是为了防卫合法利益,还是要侵害他人。因琐事发生争执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的,还击一方一般应被认为是防卫行为。以往以“和稀泥”的错误执法理念,让社会产生了“谁能闹谁有理”错误价值观。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正当防卫与聚众斗殴相互通行的区别
    正当防卫与聚众斗殴相互通行的区别

    正当防卫与互殴的区别是:正当防卫是出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意图;而互殴的意图是为了伤害他人。

    2020-06-07 99
  • 有没有对于相互斗殴的就是正当防卫
    有没有对于相互斗殴的就是正当防卫

    相互斗殴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2020-03-05 99
  • 关于互相殴斗是否可以成立正当防卫的问题
    关于互相殴斗是否可以成立正当防卫的问题

    关于互相殴斗,因双方都有加害对方的意图,目的均不正当,这种相互侵害的行为都不能成立正当防卫。

    2020-07-12 161
专业问答更多>>
  • 正当防卫中互相殴斗怎么用法

    如果双方都有殴斗的意图,目的均不正当,不能构成正当防卫;如果有一方已经停止殴打,是为了避免对方实施的不法侵害,此时就可以对不法侵害进行正当防卫。

    2022-11-03 15,340
  • 2022年互相殴斗是否可以成立正当防卫

    1、如果双方都有殴斗的意图,目的均不正当,不能构成正当防卫;如果有一方已经停止殴打,是为了避免对方实施的不法侵害,此时就可以对不法侵害进行正当防卫。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

    2022-11-13 15,340
  • 如何区分防卫过当与相互斗殴

    1、互殴相比较正当防卫,一般多具有预谋性,互殴的双方对于时间、地点、相对人比较明确,而且有相对具体的计划,作了充分准备。正当防卫行为一般多具有突发性,也就是不法侵害行为没有预谋的突然发生,行为人对该侵

    2023-05-24 15,340
  • 互相斗殴和正当防卫的区别是什么, 哪些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行为

    互相斗殴和正当防卫的区别就是:互殴是非法的,正当防卫是合法的。《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

    2022-03-1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无过当防卫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01:01
    无过当防卫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无过当防卫和正当防卫的区别在于: 1、无过当防卫属于正当防卫,两者其实属于同一范畴。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无过当防卫,是以正当防卫为前提的。判定无过当防卫时,也应当遵循防卫中当事人关于防卫目的、方式方法、起因、时间、限度

    2,842 15,340
  • 正当防卫标准 01:30
    正当防卫标准

    正当防卫,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为了让国家、公共利益、自己或别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 2、必须是发生了不法侵害行为。这里的“不法侵害”,是对某种权利或利益的侵害为我国法律所明确禁止; 3、必须是正在发

    9,002 15,340
  • 两个人互相斗殴怎么处理 01:05
    两个人互相斗殴怎么处理

    两个人互相斗殴怎么处理要看具体行为的性质,分析如下: 1、如果仅是故意伤害性质,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如果致人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 2、如果是随意殴打他人的性质,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如果致人轻微伤以上、或者持械随意殴打

    571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