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高风险调整到低风险后还用隔离吗
高风险调整到低风险后还用隔离吗

高风险调整到低风险后还用隔离吗

2021-12-13 2,766
普法内容
高风险调整到低风险后不需要隔离。提供绿色健康码即可通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 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对医疗机构内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宁夏属于低风险还是高风险
    宁夏属于低风险还是高风险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冠肺炎县(市、区)疫情风险评估分级标准,截至2020年3月1日,全区22个县(市、区)和宁东地区,低风险县(市、区)为18个(含宁东地区),中风险县(市、区)为5个,无高风险县(市、区)。具体如下: 一、低风险地区银川市

    2020-10-06 509
  • 如何确定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
    如何确定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

    一是地域,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位。二是时间,最长潜伏期14天为一个单位。三是疫情,有多少病例,有没有发生聚集性疫情。具体标准是一个街道在14天内有没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多少,来划分。具体划分标准还要根据疫情的情况和变化,进行调整。

    2020-05-09 807
  • 怎样区分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
    怎样区分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

    具体标准是一个街道在14天内有没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多少,来划分。具体划分标准还要根据疫情的情况和变化,进行调整。低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中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策略。高风险地区:实行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

    2020-12-24 1,667
专业问答更多>>
  • 低风险到低风险地区需要什么

    1.除北京外的省份,低风险地区跨省流动到低风险地区城市的非重点人群不需要进行核酸检测; 2.除北京外的省份,不对省域内低风险地区返乡的非重点人群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另外,对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将予以通

    2021-12-29 15,340
  • 公司监事调整有什么风险吗?

    公司监事在公司存在违法经营等情形下,会存在法律风险。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

    2022-06-03 15,340
  • 企业组织风险越高为什么低于财务风险?

    为平衡企业综合风险,经营风险高的话最好财务风险低一些

    2022-10-30 15,340
  • 高风险地区降级中风险条件

    从高风险地区降为中风险地区,要求曾判定为高风险的地区连续14天内发生不超过10例确诊病例,或1起聚集性疫情。风险区的定义如下:1、高风险地区,一般是指累计新冠病例超过了50例,同时十四天内是有聚集性疫

    2024-04-2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公司监事有风险吗 01:48
    公司监事有风险吗

    公司监事是具体有一定风险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的监事通常是不需要承担一般性的法律责任,但是在特定情况之下,如果监事具有过错的确定,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常情况下,监事是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 司监事职权有: 1、当公司的董

    21,612 15,340
  • 股权众筹的风险 01:02
    股权众筹的风险

    股权众筹的风险:1、作为投资活动的显性风险;2、来自投资人的隐性风险;3、市场规模尚待开发;4、我国互联网金融基础仍显薄弱。在股权众筹的过程中,投资者审核、股权众筹与非法集资的界线划分、项目审核和推荐、资金流、募资的期限和及时性、金额、入资

    1,893 15,340
  • 试用买卖合同风险谁来承担 01:18
    试用买卖合同风险谁来承担

    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就是标的物,而在买卖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都会涉及标的物的风险转移问题。风险转移是指,在标的物的买卖过程中,由于发生了不能归责于买卖双方的原因,标的物受到了损毁或灭失,这时候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的问题。按照合同法的规定,

    2,797 15,340
法律综合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