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有哪些
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有哪些

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有哪些

2020-09-28 1,217
普法内容
1.从经济往来线索中查找:这些线索包括: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签订的合同、往来函件、传真,被执行人的网站,以及在经济往来过程中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住址或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动产、不动产及各种收益、债权、银行账号等基本情况、财产保全的情况以及证明材料、被执行人的行踪等等。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 2.从被执行人处取得财产线索:套取被执行人(法人)的财务人员透露的信息,发现其账户上有钱的开户行;追踪被执行人门前经常停放的车辆;关注被执行人单位或家庭住址附近的银行。 3.信息查询:被执行人的开户行、账户、股权、子公司、分公司、股东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验资报告、股东出资是否虚假、到位及有无抽逃出资;知识产权的相关情况;不动产的位置、产权使用状况等;名下登记车辆情况...这些都可以通过律师查询。 4.协助法院调查:法院执行局人手就那么几个,每天案子一大堆,法官们也要吃饭睡觉,不可能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一个案子上。所以,有些时候,申请人要主动发现财产线索,协助法院搞好财产调查。 5.网络虚拟交易账户资产查询: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联合下发《人民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规范》的通知,2016年2月底前网络查控功能就已经上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银行卡、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采取查询、冻结、扣划等执行措施,可以通过专线或金融网络等方式与金融机构进行网络连接,向金融机构发送采取查控措施的数据和电子法律文书,接收金融机构查询、冻结、扣划、处置等的结果数据和电子回执。尤其是近年来,电子平台、移动支付、电子平台支付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执行成功的案例越来越多,查封、冻结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将会成为执行工作中的一项常态化措施。 6.执行阶段追加被执行人:在执行阶段追加被执行人,扩大查询范围。关注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以及已设置担保或其他优先权的财产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哪些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哪些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4)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

    2024-06-19 24
  • 被执行人资产线索怎么打?
    被执行人资产线索怎么打?

    在明确了被执行对象之后,应对被执行人的情况作一基本的了解、分析,比如,被执行人的资产规模,资产主要形态,被执行人的性格特征、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如被执行人是法人,则要弄清基经营范围、业务规模、主要业务合作对象、企业效益,企业历史沿革、领导班

    2020-12-13 116
  • 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怎么告知法院
    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怎么告知法院

    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规定,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

    2020-09-14 350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共有财产如何执行 01:10
    共有财产如何执行

    针对共有财产,人民法院也可以进行执行措施,只是需要采取相应的执行通知程序。具体来说,根据最新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要执行共有的财产,首先要通知相关的共有人。其次,需要确认双方共有的具体份额,

    2,557 15,340
  • 失信被执行人有哪些方面将受到限制 00:58
    失信被执行人有哪些方面将受到限制

    失信人的限制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轮船等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

    1,686 15,340
  • 婚后财产都有哪些属于个人财产 00:54
    婚后财产都有哪些属于个人财产

    婚后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有以下五点,分别是: 1、夫妻双方协商约定属于个人的财产,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分配,按照协议的约定为个人财产; 2、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

    785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