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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两个问题: 1、另一方家长要6000元可否合法? 2、学校可否应当承受职责?1、另一方既然受了伤,而且这个伤是由于你儿的侵权做法导致的,另一方向你要求赔偿并无不妥。至于数额,我不懂医疗不好判断,但民法以商量为原则,不顾数额可否合法,只
相关责任一般根据在此事件中有无过错及过错大小确定。
一般来讲,应由你方、对方及学校共同分担。具体问题建议和律师电联或当面咨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
相关责任一般根据在此事件中有无过错及过错大小确定。
侵犯人格权是属于侵犯民事权益的行为,侵权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上述所说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
查询学生档案在哪流程如下:查询学生档案在哪流程如下: 1、百度搜索“学信网”; 2 、点击进入学信网官网; 3、点击“学籍查询”; 4、登录学信档案; 5、点击学籍可查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学校按照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所划定的就近
小孩在学校受伤的赔偿如下: 1、小孩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遭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3、法律对此没有规定具体赔偿标准,一般以学生的监护人和学校协商一致为准,且一般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