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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多次聚众斗殴的”认定 1、多次聚众斗殴是指实施聚众斗殴三次以上。 2、如果行为人在一次斗殴中短暂中断后,针对同一对象又继续斗殴的,应认定为一次。 (二)关于“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认定“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
不知情不算聚众斗殴。聚众斗殴罪在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因此不知情是不会构成此罪的。
持械斗殴的行为在法院实际审理过程,可以认定是聚众斗殴中的加重情节之一。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
三个人打一个人不一定是聚众斗殴,聚众斗殴罪应当符合法定条件。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所谓公共
持械聚众斗殴是加重情节。 聚众斗殴罪概念: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聚众斗殴罪量刑:刑法条文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
1、不知情不算聚众斗殴。聚众斗殴的主观方面要求为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是聚众斗殴而参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无法认定为具有聚众斗殴的故意,所以不成立聚众斗殴。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聚众斗殴罪的规定,如果是聚众斗殴,只对聚众斗殴的组织者、领导者、积极参加者,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对聚众斗殴罪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聚众斗殴造成他人死亡的,应该以故
聚众斗殴罪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斗殴,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一方人数不少于三人就可以构成聚众斗殴,也就是说四个人打架,一方有三人,另外一方只有一人,也可以构成聚众斗殴。 从犯罪后果讲,一方构成聚
聚众斗殴罪是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的罪名,具体是指犯罪分子出于对他人进行报复或其他不正当的目的,纠集三人以上结伙与他人互相斗殴,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行为。聚众斗殴罪侵犯的是社会公共秩序,但并不意味着聚众斗殴一定发生在公共场所,在私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