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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困难,可以减少抚养费吗?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生活困难的一方可以就请求减少、中止支付抚养费提起诉讼。根据司法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当减少抚养费: 第一,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虽经努力,仍维持在较低的水平; 第二,给付方长
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没有帮助义务。但如果自己经济条件好,出于人性考虑,可以适当帮助。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补助的标准符合生活困难补助的遗属,不分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按遗属户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执行。城镇居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调整时,遗属生活苦难补助相应进行调整。 四、其他有关规定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给予的定期或临时补助费。 需要满足是死者的近亲属且无固定收入的条件。 《关于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
1.补助对象必须是由死者生前主要负责供养、且无固定收入的遗属,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父、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下同)、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未满上述年龄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子
离婚时的生活困难经济帮助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生活困难者行使该权利时,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点:一、经济帮助的性质。离婚时对生活困难的一
特殊困难补助是6385元每年,分散供养是4844元每年。一般来说,国家会给特困家庭在生活中常见的食用油、大米、被褥、衣服等方面定期的进行补助,这样来保障特困户的正常生活。另外,因为特困户家庭没有钱建房子,所以在住房上面,国家也会给予一定的保
民法典第944条是:关于业主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的义务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如果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的规定提供物业服务的,则业主不得以其未接受或者不需要接受该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如果业主逾期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院按这一原则判决夫妻财产的前提是财产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果财产分别是夫妻的个人财产,则不能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