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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方可以多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一方可以多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2021-01-30 79
普法内容
双方离婚时,一方可以多分财产的情形有如下几种:1.一方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2.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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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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