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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原则指的是在法庭审理中,控辩双方应以口头的方式进行辩论,法院裁判的作出应以充分的辩论为必经程序。辩论原则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辩论的主体是控辩双方和其他当事人。处于对抗地位的控诉方和辩护方、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方和被告方是辩论的主体
罪刑法定原则与法律类推制度是不同层级上的两个概念,从实证主义,刑法的机能以及我国刑法中犯罪的定义来看,两者都不是水火不容的关系。“法律类推制度必然导致罪刑擅断”,“与法律类推之害相较,宁取罪行法定之害”,“类推解释损害国民的预测可能性,侵犯
1、国家保护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2、充分、及时、有效保护原则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每个消费者的权益均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作规定的,受其它法律保护。每个消费者都享有全面的消费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
一·刑法总则中的体现我国刑法实现了犯罪的法定化和刑罚的法定化。犯罪的法定化具体表现是: (1)刑法明确规定了犯罪的概念,认为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触犯刑法的、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2)刑法明确规定了
上诉不加刑原则如下:除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外,刑事被告人申诉一般不会加重刑罚。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上诉不加刑原则,所以在判决书下来后有效期内不服判决的可以提起上诉。上诉不加刑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
如果没有无罪辩护理据,量刑步骤为:根据有证据证明的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确定“量刑起点”,再根据有证据证明的其他犯罪构成事实确定“基准刑”,最后根据有证据证明的量刑情节确定“宣告刑”--律师研究全案证据后
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应当根据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罪行则相适应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以及承担的责任相适应。
我国刑法第九条规定了普遍管辖的原则,普遍管辖原则主要针对的是国际犯罪。根据普遍管辖原则,无论犯罪人属于哪个国籍或哪个居住国,也无论犯罪人犯下的罪行是否在中国内犯下的,中国都可以根据普遍管辖的原则,对该名犯罪人行使刑事管辖权。这是由于犯罪分子
商标法的原则主要包括下面几点: 第一,申请在先原则。如果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类或者类似的商品上,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在先的商标,其申请人优先享有商标专用权,申请在后的予以驳回; 第二,自愿注册原则。商标使用人是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自首的量刑作出以下解释: 1、犯罪嫌疑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即视为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对罪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对于罪犯的具体量刑标准应当根据罪犯所犯的罪行来确定。对于犯罪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