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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停产停业损失是指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在签约、搬迁期间因停产停业造成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10%确定。 具体公式为: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10%×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认为
拆迁补偿应当以工厂的价值和损失应根据工厂规模进行综合评价。评价主要涉及几个方面,首先对该厂土地的补偿。如果该厂使用国有土地应当对土地价值进行评估,以获得土地补偿,其次对厂房的补偿,根据厂房的面积和结构类型来评价其价值,确定补偿金额;三是根据
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的,给予补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支付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具体的停产停业损失,需要根据运营实际来确定。 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 1、拆迁资产补偿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办法》(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二条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八条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
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搬迁停工停产补偿两年具体要看实际情况,但是赔偿是法律规定的。是企业必须要担负的
若企业由于关停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根据工龄计算,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则支付半个月工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个条文的意思是说,企业因为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的损失,按照企业在被拆之
企业法人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经济性裁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劳动者工作每满一年的,按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企业辞退员工不一定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讨论。如果员工存在过错性的行为,例如出现了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行为,这时候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地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而且也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赔偿。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