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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单位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单位,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
构成内幕交易罪,达到以下标准才能立案: (一)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 (四)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五)其他情
对于涉及内幕交易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如下: 1.对于从事与其所掌握的内幕信息紧密关联的期货交易环节,或者泄露了这一重要信息,亦或是以任何方式向他人表明或暗示其有意参与证券类等商业活动; 2.当证券交易累积成交额达到五十万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单位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单位,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
刑法中关于内幕交易罪的立案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单位,只要是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以及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中,交易额累计50万元以上、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额30万元以上,或者累计
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关于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处罚标准细分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
新刑法典第180条规定的内幕交易罪,是指评判或者通晓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或者单位,在涉及股票、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支股票、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
如果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该内幕信息的人员,在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在公开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前,有下列三种行为之一,并且情节严重的,则构成内幕交易、泄露信息罪。具体包括以下内容:第一,买入或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立案标准是:行为人实施了使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遭受毁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不仅使易燃易爆设备本身遭到损坏,而且常常引发火灾、爆炸事故,造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恐吓威胁罪这一罪名,但威胁恐吓他人应以相应的罪名处理。 情节严重的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论处,本罪的立案标准是:1、恐吓、追逐、拦截、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2、随意殴打他人情节严重的;3、强行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