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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房屋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即居住权只能依附于特定的人,随着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也随之消亡。即拥有居住权的人死亡后,并不产生遗留居住权这种财产作为遗产继承的可能。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权并非被继承人个人合法拥有或继承之财产权益,故此,在被继承人过世之后,其承租权并无被列入遗嘱之中进行分配或继承。当承租人离世后,租赁房可由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继续履行租赁协议,延续对该住宅的使用权。当
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 (一)其
房屋租赁权分为公房租赁权和私房租赁权。公房租赁权按规定承租人死亡后,其同住人可以继续履行原租赁协议,但私房租赁人死亡,租赁合同终止,租赁权不能继承。相关法律法规:《城市公有住房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承
住廉租房能继承父母房子,但是继承后就不一定能在继续租住廉租房。能不能继续住廉租房,要看是否仍然符合当地的廉租房申请条件。如果继承父母的房产面积较小或是与其他多个继承人共同继承,分割到的面积较小,或房产
公租房承租人死亡,其公租房的承租权不得继承。但是,在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后,其生前在公租房处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或者没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员,其生前具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有
一般情况下,由于房屋的继承权和身份紧密相关,是不能够转让的。换句话说,房屋继承案件中,既不能将房屋的继承权,转让给其他顺位的继承人,又不能把继承权转让给继承人以外的人。但是,继承人可以通过直接继承遗产之后再转让遗产的方式,将继承得来的遗产转
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继承人都可以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实际上,不附带义务的权利都是可以放弃的。虽然权利会给行为人带来一种利益,但是放弃利益还是法律允许的。因此,在继承正式开始之前,继承人都可以放弃继承遗产的权利,也就是继承权。需要注意的
公租房不属于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公租房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又或者是集体,因此公租房承租人的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不可以继承公租房。但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人可以继续承租该公租房,这就是公租房承租权的继承。一般来说,公租房承租权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