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女职工特殊保护的主要内容
女职工特殊保护的主要内容

女职工特殊保护的主要内容

2023-03-20 18
普法内容
女职工特殊保护的主要内容内容: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5、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6、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7、女职工依法享有生育保险。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女职工可以享受哪些特殊保护
    女职工可以享受哪些特殊保护

    劳动法中的规定: 《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

    2024-05-28 26
  • 我国法律关于怀孕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我国法律关于怀孕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我国法律关于怀孕女职工的特殊保护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分别是劳动合同关系的特殊保护、工作内容的特殊保护、薪酬待遇的特殊保护。降薪、降职、调岗、增加工作量或延长工作时间、产检假按事假处理等都属于违反孕期女员工劳动保护的行为,当事员工可以据此要求解

    2020-03-03 495
  •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的特殊劳动保护是什么?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的特殊劳动保护是什么?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的特殊劳动保护是禁止从事相关的冷水作业。除此之外为了体现人文方面的保护的根据,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低温作业也是不能够从事的,还有就是体力劳动强度比较高的和高处作业。

    2024-05-15 20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特殊工种有哪些 01:21
    特殊工种有哪些

    特殊工种一般包含的范围有: 1、电工作业,含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矿山井下电钳工等;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包含2米以上登高设备及拆除、高层建筑物表面清洗工; 6、

    12,573 15,340
  • 建筑企业年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01:03
    建筑企业年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首先必须要按照企业的规模与条件去申请对应的资质等级。年检分一到五年不等,申请时需提交企业资信、公司和法人证件、人员、业绩等等有关信息,看是否符合相应的要求,建筑类不同行业所需条件也是不同的。建筑企业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后可以从事相应等级规定内

    1,405 15,340
  •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01:38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项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第二项是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第三项是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和事故结论。第四项是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第五项是事故报告

    7,473 15,340
法律综合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周业恳律师 周业恳律师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98-5454-0090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