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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请求权的产生有哪些条件

补偿请求权的产生有哪些条件

2021-01-13 115
普法内容
在我国离婚时关于补偿请求权产生的条件有: 1、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2、该请求权的行使时间限于离婚之时; 3、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 4、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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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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