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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女职工不得以其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 (二)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方可终止合同。 (三)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
哺乳假是指子女在出生后的一年内,女职工回用人单位可以享受的假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婴儿满1周岁后身体特别虚弱的可适当
哺乳假是指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婴儿出生一年内,用人单位在工作日内,应当安排女职工哺乳婴儿的时间,是国家赋予哺乳期女性的权力。 哺乳时间视同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
根据湖北省女职工哺乳假管理办法,湖北省哺乳假规定如下: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
女职工生育享有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9条和原劳动部《问题解答》第14条规定精神,哺乳期
1、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2、婴儿满1周岁后身体特别虚弱的可适当延长哺乳期;(无明确延长时间规定
北京市哺乳假相关规定如下: 1、对女职工不得以其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 2、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
哺乳假一般不是按天来计算。是指在孩子不到一岁的情况下,在女员工的工作时间内给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这就算做哺乳的假,而且是算在工作时间里的,而且这个假是受女职工劳动保护法保护的,每一个在哺乳期的妇女在生了孩子一年内都可以有这个假。女职工符合计
法定哺乳期为一年时间。哺乳期一般是指,女性生产后至其孩子满周岁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期内,女性享受特殊待遇,不能降低工资。通常
犯罪分子是哺乳期妇女,不一定就可以适用缓刑的规定。 哺乳期妇女要适用缓刑,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第一、被判处的刑罚是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犯罪情节较轻;第三、有悔罪表现;第四、不存在再犯罪的危险;第五、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