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受教育者应当履行的义务是什么
受教育者应当履行的义务是什么

受教育者应当履行的义务是什么

2022-07-19 21
普法内容
一、受教育者应当履行的义务是什么 1、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二、受教育者享有哪些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不履行义务教育如何处理
    不履行义务教育如何处理

    家长不履行义务教育,未成年人和政府都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履行。

    2020-12-08 557
  • 教育者的义务和权利
    教育者的义务和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2020-10-24 273
  • 教育者的权利与义务
    教育者的权利与义务

    教育者的权利包括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挥发表意见等。教育者的义务有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

    2020-04-19 90
专业问答更多>>
  •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保障什么受害者的受教育权利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利及其他有关权益,建立学生申诉制度,及时处理学校和教师侵害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建立有利于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评价制度,督促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减轻学生

    2022-01-30 15,340
  • 什么是受教育权,受教育权的利与义务是什么?

    教育权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公民有权上学接受教育;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接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如果一个人没有受教育的机会,不能上学,他就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如果没有教育的物质

    2021-11-14 15,340
  • 不按规定履行老年人的教育义务,应当负责什么法律责任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不按规定履行老年人优待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总则的规定。第五章《社会优待》对老年人优待服务作出了具体规定,有关部

    2021-10-29 15,340
  • 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劳动者什么样的义务而劳动者应当履行什么保护义务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健康安全是用人单位的基本责任和义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是对劳动者基本利益的维护。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在

    2022-03-0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公务员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01:02
    公务员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具体如下: 1、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2、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3、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忠于职

    9,480 15,340
  • 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怎么处理 00:58
    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怎么处理

    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处理如下: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相关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

    4,767 15,340
  • 受教育者享有哪些平等权利 00:56
    受教育者享有哪些平等权利

    受教育者享有以下平等权利: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

    2,418 15,340
法律综合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