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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87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2立方米一5立方米或幼树100一250株;在非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1立方米一2.
滥伐林木数量较大是构成滥伐林木罪的要件。根据《关于办理盗伐溢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l0立方米一20立方米或幼树500一1200株。在非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5立方米一10立方米,或幼树
广东关于滥伐林木的立案标准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十三条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
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追诉标准(数量较大,三年以下
滥伐林木立案标准: (一)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 (二)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2立方米一5立方米或幼树100一250株;在非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1立方米一2.5立方米或
根据《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滥伐林木300立方米的,属于“数量特别巨大”,量刑标准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滥用职权罪是由《刑法》第397条规定的,根据该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第一,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第二,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目前刑罚主要有主刑和附加刑两种类型, 其中主刑的主要包含: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五种类型,其中管制的时间一般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如果有数罪并罚的一般不超过3年;拘役的时间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