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对单位福利分房,离婚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按市价评估后双方竞价取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根据有关福利政策购买房屋取得所有权,离婚时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房屋的市价进行评估,由取得房屋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
不算。增配房是国家或单位为了解决居住困难问题,分配给人员的房屋,增配不是福利房,假如是原来配置的房屋拆迁,那么才能够享受福利分房。单位分配的房产叫做福利分房,它所需支付的房款要比建筑和维修成本低,因此称之为福利。所谓福利房,是指职工单位将公
单位福利房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协议分割。协商不成的,不分割个人财产;共同财产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针对这两个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详细介绍。根据他们给出的解决方案,您做个参考。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把问题的风险降到最低。一、单位福利房离婚时怎么分对单位福利分房,离婚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按市价评估后双方竞
由于《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此都没有明确规定,目前司法实务中的认识也未统一,出现同案不同判决的差异。目前主要有二种观点,一种认为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理由是:买方已在婚前通过按揭的方式支付了全部的购房款
(二)对福利商品房的处理 >1、对福利商品房所有权的归属(法规G) >(1)离婚时需抚养子女的,若一个子女,且直接抚养人具特区常住户口,则住房归直 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双方各有需抚养子女的,则按有利保护
全款房婚前加名字在离婚的时候具体如何分割,需要分情况: 1、首先是看房产是否区分比例。如果没有房产比例,那么原则上双方各分一半; 2、如果有房产的比例,属于按份共有的,那么就按照比例来进行分割。 婚前全款房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一方将婚前财产加
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宅基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能够纳为个人所有的财产,只是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换句话说,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上面建造的房屋都是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同时宅基地使用权证上写了夫妻双方的名字,这时候房屋才属于夫妻共同
首先,安置房在离婚时是否需要分割以及如何分割,需要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性质进行分析。如果被拆迁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该房屋在婚后进行拆迁,婚前房屋在婚后拆迁转化为安置房,这是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形态的转变,没有发生性质的改变,这种情况下依然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