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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都是限制权利行使的期间,权利人在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在期间届满后均引起权利变动的后果。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为: 1、适用对象不同。 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2、法律效力不同。 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
六种。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指对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的权利人,使其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的法律制度。除斥期间为法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因该期间经过而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二者的区别如下: 第一、适用对象不同。 第二、构成要件不同。 第三、法律
二者的区别如下: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构成要件不同;法律效力不同;期间起算点不同;期间是否可变不同;法院是否可依职权主动适用不同,等等。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除斥期间是指法律对某种权利规定的存续期间,其法律意义在于,督促权利人尽快行使权利,超过除斥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联系与诉讼时效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主要区别是:保证期间首先是约定期间,其法定期间为任意性规定,在没有约定时适用。诉讼时效为强制性的法定期间。保证期间是请求权消灭期间,即其
诉讼时效针对的是请求权,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怠于履行请求权,在期间完成后,其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归于消灭的制度,但这个民事权利不归于消灭。诉讼时效在诉讼上的体现是指一个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如果债
担保期间不是除斥期间,理由如下: 1、保证期间首先允许约定,而除斥期间为法定期间,只有解除权可以约定除斥期间。 2、保证期间届满,消灭的是债权。而除斥期间届满,消灭的是形成权。 3、在保证期间内,债权
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预备期间”。 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也是某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 除斥期间的特点如下: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债权,我国新修订的民法典采纳了合同法的规定,保留了债权人撤销权这一项制度。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应当在自己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可撤销债务人的侵权行为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法律赋予他的撤销权。
无论是民法总则还是民法典,都对民事诉讼时效制度,作出了最新的修改。根据最新的规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应当适用一般的规定,也就是说适用法定的三年诉讼时效期间。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就应当从权利人,也就是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