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一、公司法第42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此条“但书”规定赋予了公司章程高于法律规定的效力,赋予了股东召开股东大会提前通知时间的灵活性。鉴于此,不同公司
有限公司是必须至少有两个股东。根据有限公司股东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我国的《公司法》规定为25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下限规定,即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
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高于法律规定 一、公司法第42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此条“但书”规定赋予了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是必须至少有两个股东。根据有限公司股东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我国的《公司法》规定为25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
一、股东除名的前提和条件: 1、公司章程中对股东除名事项有明确规定,且该规定不应违反国家的强制性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原则及公序良俗。 2、公司需拥有股东存在违反公司章程“除名”条款行为的充分证据。 二
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新《公司法》第72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未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股权转让加以限制,但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基于公司控股权之争往往规定了这种限制。从新公司法的立法精神来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权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内部的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因为公司
除非公司章程中有规定,否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其中不包括股东质押股权。也就是说,股东质押股权的,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否则不需要经过股东会表决,也就代表不需要经过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80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