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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对于女职工不得以其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 2,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方可终止合同。 3,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
申请劳动仲裁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我国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制工人是从1985年起开始缴费的,各地具体不一,一般是如果当地执行较晚的话只要有缴费就算工龄的,只要不影响工龄就行了
按照法律来说是不影响的。法律依据如下: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
女职工流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工资是劳动报酬,女职工流产假期间,不提供劳动,不享有工资,享受产假待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
不能用那年入职来确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天数,期间可能因为中断就业没有工作年限。按照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不同工作单位累计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享受每年10天年休假。国务院《职工
年休假是带薪休假,给你安排是福利。《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
奖金福利待遇各单位不同,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所在单位上年度
假冒产品有许多种,根据国家法律的性格规定,质检总局规定了假冒伪劣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伪造或者冒用已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情况; 二、伪造或者使用虚假的产地的产品的情况; 三、冒用或者伪造他人的厂名
假冒他人专利主要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专利标记的行为,该专利标记是他人已经取得的、真实存在的专利。假冒专利其表现形式主要如下: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在宣传广告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
破产清算债权人都有以下权利: 1、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 2、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3、通过重整计划; 4、通过和解协议; 5、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