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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交通事故的管辖

什么是交通事故的管辖

2022-10-21 200
普法内容
交通事故的管辖: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是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当交通事故的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受理案件后,立刻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做出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应依占有关划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职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划定和赔偿尺度,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职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按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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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彬律师 王彬律师

贵州南稻和律师事务所 | 律所副主任

擅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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