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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代位权制度的讨论中,对债权人及次债务人的法律地位没有异议。正如前面所说,代位权诉讼具有明确的特定含义。一提代位权诉讼就是债权人对次债务人的诉讼,债权人是原告,次债务人是被告。讨论主要是针对债务人的法律地位,《解释 (一)》第十六条将债务人
债权人代位权的效力如下: 1、代位权的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债权人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次债务人应向谁清偿债务,即债权人可否直接受领代位权诉讼所取得的财产。 2、对债务人的效力如下: (1)首先,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在法院认定
当事人是债权人和次债务人。代位权诉讼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影响到了债权人到期债权的行使的,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为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但是相应权利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1. 代位权诉讼对债权人的效力 在代位权诉讼中,原告为债权人,被告为次债务人。经过法院确认代位权诉讼成立后,债权人应为受偿的主体,可直接接受次债务人的履行,并享有代位权。代位权的行使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代位权诉讼涉及债权、债务和次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诉讼请求的是债务人的债权,被告是次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确认成立后,债权人应该是受偿的主体,可以直接接受次债务人的履行,并且
首先,鉴于保险审判工作中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突出问题,《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16条规定:“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其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其次,由于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就取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起诉状首先是写明原告与被告的身份信息,身份信息应当具体明确。第2部分应当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第3部分是事实与理由部分,也是主要的部分。应当写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基本法律关系,需要写明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影响到了债权人的债权
人伤事故对方起诉自己的处理办法如下: 1、可针对起诉书,提交自已的答辩状; 2、答辩要在限期内提交; 3、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 4、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 5、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通常是3年。对于不当得利请求返还的请求权,大多数情况下,适用普通诉讼的时效期间,即适用民法典中的普通诉讼时效。 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是从一方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属于不当得利以及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