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买了一块土地使用权应该怎样去办理
买了一块土地使用权应该怎样去办理

买了一块土地使用权应该怎样去办理

2020-10-30 158
普法内容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向国土资源局申请登记,国土资源局派人实地调查以后还会进行权属审核,在填写了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以后,申请人凭借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而买土地使用权也分成我们向国家买,和公民之间的这种有偿转让。
《土地管理法》第二十条,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一块土地有两个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一块土地有两个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你要说清这个两个证是不是所有数据都一样 使用权人面积坐落是不是都一样 如果不一样就可能是开发商有两块地连在一起做了一个项目开发销售 只不过在合同中述说土地来源的时候两个证都注明了一下

    2020-03-09 851
  • 买断了土地使用权的土地
    买断了土地使用权的土地

    可以。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中

    2024-05-16 16
  • 我有块土地开荒20多年了,应该使用权归谁
    我有块土地开荒20多年了,应该使用权归谁

    归开荒者使用,但不具备所有权,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7条规定: 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

    2020-06-15 37
专业问答更多>>
  • 买一块地怎么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个人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

    2021-06-06 15,340
  • 位年初购置了一块土地,该不该交土地使用税,签

    《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r(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r(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r(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r(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2022-10-25 15,340
  • 土地使用权纠纷处理应该怎样进行?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争议,由人民政府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接到决定书30日内,可以乡法院起诉。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可以申请仲裁或直接起诉。

    2023-12-10 15,340
  • 土地使用权证过期了办理不了的土地使用权证办理不了的原因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镇政府无权作为出让人出让征收为国家所有的土地,所以我认为你无法办理土地证的原因在于签订出让合同主体问题。正常的程序是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通过公开出让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并签订成交确

    2022-02-2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该怎么办 00:56
    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该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是一项重要的权利。任何人或者单位都不能够侵犯权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当权利人的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那么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可以要求侵害人承担停止侵权,返还

    1,174 15,340
  • 河南土地使用税管理办法 00:55
    河南土地使用税管理办法

    河南土地使用税管理办法具体如下: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辖区内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本办法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经济落后地方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提出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但降

    1,167 15,340
  • 房屋买卖时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吗 01:29
    房屋买卖时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吗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房屋买卖时,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的所有权的转让而同时转让。这是因为房地一体,房屋的所有权依赖于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让的同时,土地使用权必须随之转移,否则房屋的所有权即不具有完整的合法性。以前

    860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