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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及使用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
可做增值税抵扣凭证如下: 1、增值税专用发票(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除外):纳税人购进应税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以及不动产取得的销售方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准用发票(或销售方通过税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
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延至180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发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
并非所有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都有认证或申报抵扣期限,未规定抵扣期限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有三种,分别是: (一)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二)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
根据税总公告2011年第50号《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规定: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
《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48号)规定:“一、纳税人进口货物,凡已缴纳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不论其是否已经支付货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如下: 1、2019年4月1日至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
土地增值税征收标准,是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并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具体情况如下: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百分之五十部分,税率为百分之三十;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百分之五十,
1、抵扣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这是他们最主要的区别,后面联次、内容的区别都是基于此产生的; 2、联次不同。专用发票有四联,包括开票方用于留存备查的存根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的发票联,用于购买方扣税凭证的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