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生产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劣药的行为如何认定是犯罪
生产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劣药的行为如何认定是犯罪

生产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劣药的行为如何认定是犯罪

2020-06-09 89
普法内容
生产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劣药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犯罪对象是劣药; 2、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合法吗
    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合法吗

    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违法,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24-06-18 11
  • 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或劣药如何处罚?
    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或劣药如何处罚?

    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的处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等等。

    2020-04-27 75
  • 如何预防传染病的假药的生产?
    如何预防传染病的假药的生产?

    生产治疗传染病的假药的行为属于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行为。生产假药的行为,情节轻微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

    2020-11-07 271
专业问答更多>>
  • 如何处罚生产治疗传染病的假药的行为

    生产、销售用于防治、治疗传染病的假药的,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应当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对其进行量刑处罚。

    2023-01-14 15,340
  • 生产治疗传染病的劣药的行为应该怎么判刑

    在刑法中构成了销售假药罪。《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

    2022-10-15 15,340
  • 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的药品罪中假药所得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

    2022-03-06 15,340
  • 销售传染病药如何认定犯罪

    生产、销售假药构成犯罪的认定方法如下: 一、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

    2023-06-0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如何认定 01:16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如何认定

    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分别是: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而导致发生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直接破坏了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在

    551 15,340
  • 什么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01:04
    什么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指的是专门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侵犯了国家对传

    2,841 15,340
  •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几年 01:07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几年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处罚标准有两点,分别是: 1、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构成要件有四点,分别是: 1、主体要件: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妨

    408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