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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各个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权利具体如下:管理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异议权和撤销权;根据合伙企业财产权利内容的不同享有共有权或共用权;利益分配权等。各个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义务具体如下:对合伙企业忠实;企业存续期间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六条:合伙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办理案件尽量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
没有个人合伙这个说法。只有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合伙企业适用《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2006年8月27日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在各合伙人承担合伙债务的方式上有了重大的突破,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承担可以是有限责任。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第二条对“合伙企业”作了新的定义,即“本法所称合伙企
一、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和方式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 二、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三、合伙企业续存期间,合伙人不得擅自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部分或全部
所谓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即合伙合同),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
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本身不存在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合伙企业的利润可以直接分配给合伙人,由其合伙人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缴纳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预
合伙债务,是指于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以其字号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在与第三人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债务。由于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以及有限合伙企业,因此合伙人在不同的合伙企业中,承担的债务是有区别的。首先,在普通合伙企业中,该企业债
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而公司属于企业法人。 第二,成立的基础不同。合伙企业的成立以合伙人之间的合伙协议为基础,合伙人经营合伙企业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