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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决子女是否履行了赡养父母的责任,可以从子女是否履行了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确定。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条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
赡养老人个税的扣除规定具体如下: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3、可由赡养人平分或约定分摊,也可由被赡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在税前进行抵扣。具体来说,如果纳税人属于独生子女,那么每月可以按照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如果是非独生子女,那么需要与兄弟姐妹分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其赡养支出可以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则需要由其与
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关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非独生子女需要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关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非独生子女需要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养子女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养父母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收养登记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便成立了。此时,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适用法律上亲生父母与亲生子女之间法律关系之规定。同时,养子女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也明确的规定了成年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义务。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之间离婚而消除。当父母年迈没有劳动能力,没有收入,生活困难的时候,子女对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如果子女对
子女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