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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离婚时彩礼和嫁妆的处理方式是:彩礼只要不符合法定返还情形的,都不用返还。但对于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的性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协商分割。
离婚彩礼纠纷判决依据有: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
首先,关于婚礼礼金的问题。结婚礼金如何分割,法律无明文规定。分割结婚礼金案件的显著特点是新婚夫妻结婚时间较短,缺乏双方父母的支持,一方在成长背景、经济基础、文化层次、工作职务等方面明显优于另一方,处于
如果双方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则离婚时彩礼需要退还;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的,则离婚后彩礼不需要退还,仍归女方所有。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
关于返还彩礼纠纷的处理问题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对男女双方结婚时间比较短或者结婚后未同居生活的,一方因彩礼的给付造成其生活绝对困难,不足以维持当地最基本生活水平的,可以有条件地支持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诉讼主
不能一概而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需要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2、3项需
彩礼的性质属于附条件赠与,以双方结婚登记并在事实上共同生活为生效要件。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结婚登记,并且享有共同家庭生活的,赠与的条件成就,赠与生效,彩礼就属于收受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除此以外,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
离婚时,彩礼需不需要退还,可以根据下面两种情况来判断: 第一,如果双方已经结婚登记,那么彩礼作为附条件的赠与,赠与条件已经成立,所以赠与已经完成,彩礼属于一方接受的礼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彩礼作为双方结婚登记后,一方接受的礼金,应当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