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如何确定丧失合同履行能力
如何确定丧失合同履行能力

如何确定丧失合同履行能力

2021-03-22 121
普法内容
丧失合同履行能力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办法继续履行合同,其可能存在恶劣的经营状况、逃避债务的行为或者失去商业信誉的行为表现,此时可以推定其丧失履行能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丧失合同履行能力的赔偿金应当如何确定
    丧失合同履行能力的赔偿金应当如何确定

    如果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确定为丧失合同履行能力:对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对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以及对方丧失商业信誉等。

    2021-04-22 83
  • 丧失合同履行能力主要有哪些确定要素
    丧失合同履行能力主要有哪些确定要素

    丧失合同履行能力主要有下列确定因素:财产显形减少;丧失商业信誉;提供劳务或完成工作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给付特定物的债务中,该特定物丧失;其他情形。

    2021-04-22 81
  • 丧失合同履行能力包括哪些类型?
    丧失合同履行能力包括哪些类型?

    根据我法律的规定,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原因有:①财产显形减少。包括经营状况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②丧失商业信誉;③提供劳务或完成工作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④给付特定物的债务中,该特定物丧失;⑤其他情形。

    2021-01-25 217
专业问答更多>>
  • 应该如何确认合同是否已经丧失履行能力

    主要考察签约主体的经济状况和发展前景,包括主体的经营状况、财务报表、涉诉情况、注册资本、对外担保、企业规模、所有的资产等。

    2022-08-15 15,340
  • 丧失合同履行能力主要有哪些确定要素

    1.丧失合同履行能力主要有下列的确定因素:财产显形减少;丧失商业信誉;提供劳务或完成工作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给付特定物的债务中,该特定物丧失;其他情形。 2.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

    2022-10-13 15,340
  • 丧失合同履行能力赔偿标准有哪些

    丧失合同履行能力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办法继续履行合同,其可能存在恶劣的经营状况、逃避债务的行为或者失去商业信誉的行为表现,此时可以推定其丧失履行能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

    2022-06-04 15,340
  • 劳动能力鉴定时,如何辨别是否丧失劳动能力,确定是否丧失

    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劳动能力的丧失可分为:(1)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虽然因伤、病导致身体衰弱、器官功能障碍或肢体残废,但仍能从事一些轻微或

    2022-04-2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合同履行的期限如何确定 01:16
    合同履行的期限如何确定

    合同履行的期限的确定,需视情况而定: 1、合同履行的期限合同履行期限是指人履行合同义务和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

    797 15,340
  • 怎么确定运输合同的履行地 00:50
    怎么确定运输合同的履行地

    确定运输合同的履行地如下: 1、运输合同的履行地应为运输始发地、目的地; 2、运输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运输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客运合

    723 15,340
  • 履行中的合同诉讼期限怎么确定 01:43
    履行中的合同诉讼期限怎么确定

    诉讼时效,是一种法律制度,它规定的是确认法律文书和法律事实发生或消失法律效力的时间范围。设定诉讼时效,不是保护债务人,而是促使债权人积极、主动行使债权,从而确保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民事案件千差万别,因此,具体到各个案件,

    1,253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