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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规定年假计算方法: 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其中,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官探亲休假规定》的第八条规定:士官探亲、休假假期不含国家法定节日的放假时间。士官探亲假期不含路途往返时间。高级士官一般就地休假,经批准也可以异地休假,假期含路途往返时间,高级士官每年享受一次休假,五级士官假期20天
根据《民法典》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
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
春节的法定假期是三天。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
按照《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根据《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请婚假产假护理假有
法定的婚假是3天; 婚假一般指的是员工本人结婚依法可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员工结婚时给予的假期,并由其所在单位如数支付工资,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一种对员工的精神抚慰,同时也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直系亲属一般包含父母、配偶和子女发生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经员工所在公司的行政领导批准之后,酌情给予一到三天的丧假。如果员工的直系亲属在外地发生死亡时,且需要员工本人去外地亲自料理丧事的,所在
国家规定产假小月子假,具体如下: 1、高龄产妇可以休6个月的产假。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产假一般为三个月; 2、晚婚晚孕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包括产假98天法定节日。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