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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从什么时候算

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从什么时候算

2021-01-28 123
普法内容
如担保合同双方有约定的,连带保证责任从双方约定之日起计算,双方没有约定的,连带保证责任从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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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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