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什么流转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什么流转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什么流转的

2020-04-18 430
普法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流转的模式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 第九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 第十五条规定,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区别
    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区别

    答:两者为同一概念,农村土地流转就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只是在习惯的说法上称土地流转。实际上土地是流转不了的,流转的只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7号)第三章流转方式第十五条承包方依

    2024-07-02 39
  • 承包土地经营权转包的流程是什么
    承包土地经营权转包的流程是什么

    (一)提出申请 1、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 2、土地流入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

    2024-05-02 23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托担保用途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托担保用途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托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之一,是指在坚持集体所有权和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土地信托服务主体接受土地承包者的委托,通过相应的程序,对土地承包者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进行经营管理,并且定期向土

    2020-03-10 142
专业问答更多>>
  • 农场土地承包流转经营的主体是指谁?

    发包方 第一,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 第二,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

    2022-07-05 15,340
  • 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经营权评估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申请价值评估需符合的条件为:具备持续生产能力的农业、渔业、牧业、林业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取得,并拥有具备法律效力的权属证明材料。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

    2022-06-21 15,340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谁,如何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资格

    1,在属土地承包经营权而流转的,在同等条件下,如你属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这里的非优先权购买权土地,而是经营权.2,这里的承包经营权与租赁是不同的.在非属前者时,不享有所谓的优先购买权.且符合

    2022-01-25 15,340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对流转农民有什么影响?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根据流转双方需要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转包。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

    2022-01-2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农村土地流转最高年限 01:16
    农村土地流转最高年限

    农村土地流转最高年限是:二轮延包的时间。具体情况如下: 1、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2、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 3、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 4、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能够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乡村

    2,995 15,340
  •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法 01:35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条和第2条规定,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

    4,104 15,340
  •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什么设立 00:55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什么设立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且合同生效时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被征

    1,855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