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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必须在公共场合吗

寻衅滋事必须在公共场合吗

2021-10-08 30
普法内容
寻衅滋事的,不一定要在公共场合。公共场合,是指处在人群经常聚集、供公众使用或服务于人民大众的活动场所时产生的场合,一般表现为两人以上的场所,例如学校教室、学校食堂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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