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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程质量管理中信息管理的目的如下: 1、旨在通过有效的项目信息传输的组织和控制为项目建设的增值服务; 2、通过对各个系统、各项工作和各种数据的管理,使项目的信息能方便和有效地获取、存储(存档是存储的一项工作)、处理和交流。
关于工程质量的分级管理制度是:一般分为建设指挥部的领导,即指挥、副指挥;建设指挥部部的负责人,即工程、安质、计财、综合部各部室正副主任;建设指挥部专业工程师,即工程、安质、计财部各专业工程师以及各施工、监理单位及设计院现场指挥部的各级管理人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种:1.建筑企业内部合同预签制度;2.建筑企业内部的审查、批准制度;3.严格保护、保管企业印章制度;4.检查和奖励制度;5.完善合同统计考核制度;6.建立合同管理评估制度;7.推行合同管理目标制度;8.建立合
、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按下列要求报批:(一)中央级项目1.小型项目属国家确定的重点项目,其竣工财务决算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或由财政部授权主管部门审批;其他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主管部门审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
为规范工程项目施工分包的质量管理,确保分包工程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保障分包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主要依据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所
成套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工程监理企业对成套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技术经济监督和管理。勘察设计任务和施工任务由不同企业分别实施的成套项目,工程监理任务由设计监理(或设计审查)企业和施工监理企业分别承担,或
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已失效)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但是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条文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对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采用分别条文规定,删除了“等价有偿”。但是,等价有偿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在传统民法上,建设工程合同属承揽合同之一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标的是为建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