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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我为您提供的一份旧宅基地复垦施工合同,望采纳。 甲方:镇人民政府(章)乙方:镇村社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和第31条关于耕地保护
不能赠与。 作为我国特有的物权种类,宅基地的取得和流转都有其特殊的要求。由于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性,农村村民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无偿从土地所有权人处一次性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法律也必将对其流转进行一定的限制: 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
赠与方(下称甲方): 受让方(下称乙方): 甲、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宅基地赠与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 一、赠与宅基地及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为宅基地(以下简称“该宅基地”)的所有者。“该宅基地”使用证号为“”。
农村宅基地确权需要权利人主动申请,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由村民向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或国土资源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2.权属审核: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的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经审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也就是村委会)所有。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在我国《》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三条中,没有涉及的内容,可
买卖无效,赠与无效。宅基地上的房产可以赠与。 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1]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
1,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
一般来说,宅基地赠与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财产,因此,不能把宅基地随意转让、赠与,宅基地的赠与协议也就不具效力。 对于宅基地,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把宅基地赠给别人,其实就是处分了不属于自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享有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如发生宅基地纠纷后,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可先进行协商,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如协商不成,由人民政府处理。
我国实行严格的宅基地使用权政策,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虽然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赠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赠与的对象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因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集体成员,也就是本村村民。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