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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事实婚姻的配偶继承权: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就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于有法律效力的事实婚姻,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按照法定继承,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权;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没有补办结
如果你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的就视为事实婚姻有继承权;在1994年2月1日以后同居的就不构成事实婚姻,没有继承权,但如果你对丈夫生前尽了较多扶养义务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配偶的继承权是基于婚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配偶的继承权是男女双方两性结合的必然结果.因此,它是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的一方权利。男女双方缔结了婚姻以后,组成家庭,共同劳动,共同生活.不可避免地会在家庭内部产生一系列的权权利义务关系。如互助友爱、
1、没领结婚证没有继承权。 2、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办理了登记的婚姻关系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即使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只能是同居关系,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即使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
事实婚姻没有继承权。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我国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男女同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不具有法定继承权。
首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应该确定谁可以作为继承人。第一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同一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平等。1994年2月1日前形成事实婚姻的,配偶属于
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那么继子是有继承权的。 根据法律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只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时才等同于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才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拟制血亲的法律效力
事实婚姻不一定触犯重婚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只要其中一方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同时与第三人以夫妻的名义长期地同居生活,身边的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或者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这时候双方就涉嫌触犯重婚罪。同时,如果有配偶一方与第三者虽然
有关婚姻生活的继承法律,主要还是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首先婚姻关系的订立,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产生了法定的人身关系。这时候,配偶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与对方的父母、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利。同时,如果配偶已经离世,但是丧偶的儿媳和女婿确实履行了相
事实婚姻办理离婚的规定如下: 1、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且在法院受理案件前补办结婚登记的,那么离婚按照普通的离婚诉讼进行审理; 2、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那么按照普通的离婚诉讼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