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纠纷有以下六种: (1)因承包商过错导致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纠纷 (2)因发包人过错导致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纠纷 (3)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的纠纷 (4)对竣工日期的争议纠纷 (5)对计价方法的争议纠纷 (6)对工程量
1、要想弄清这问题,必须了解建筑工程有偿合同的属性,建设工程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等。 2、双务合同,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全部完成即为合同的有效期。举例说明一下,假如建设工程已经竣工验收且交付建设单位使用,施工
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包括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 1、服务性的含义是运用规划、控制、协调方法,控制建设工程的投资、进度和质量,最终应当达到的基本目的是协助建设单位在计划的目标内将建设工程建成投入使用。 2、科学性主要表现在:工程监理企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根据房地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包括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故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是指建设工程满足业主需要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特性综合建设工程质量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适用性。即功能,是指工程满足使用目的的各种性能。包括:理化性
建设工程合同按照工程不同的性质、阶段、内容通常可作如下分类: 一、按承包方式分类: 工程总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又称为“交钥匙承包合同”,亦即发包人将建设工
(1)受地面建筑和地下管线影响大。由于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是地面浅表层开挖,需要的作业场地较大,因此对地面建筑和地下管线影响大; (2)造价较高。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上部无可利用的自然层,工程抗力几乎全部
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类型主要包括: 1、施工合同、勘察合同和设计合同; 2、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信息; 3、工程的名称、范围、质量; 4、建设工期; 5、竣工验收; 6、质量保
具体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以下几种情形会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第一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第二是建设工程是必须要进行招标,但是实际上并没有中标或者中标无效的。第三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他人的资质来签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