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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是超生费。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
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由生育行为发生地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征收;生育行为发生地未发现的,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地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征收。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1
在孩子的户口已申报的情况下,一年后,计生部门向该超生孩子的父母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否合理,关键在于此前该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是否已接受过当地计生部门的处理,缴纳过社会抚养费。当事人夫妻如果在不符合法定再生
国家是在2016年起实行新的计生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位子女。在此之前生育二孩子女,只要没有事先办理准生证,都属于违反计生政策的超生。当事人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缴纳额度各地规定不一样,以当事人所在地
不符合规定超生子女的,按户籍地人年均可支配收入,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这意味着此前由各地执行的数倍不等的征罚标准,将统一设上限。
超生,超生即超出计划的生育。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国策之一,原则上是只许生一胎,但有例外。如少数民族、独生子女结婚、在农村第一胎是女孩的等情况在符合法定情形之下可生第二胎,但必须先申领准生证生育。 社会抚养
非婚生子女拥有与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其抚养费标准也可以参考法律对于婚生子女的相关规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给付标准主要有以下三点:1、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标准给付;2、如果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有固定的收入的一方,子女的抚养费可以按月总收入额的20%至30%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比例相应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一方,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一直不缴纳后果如下:1、小孩不能上户口;2、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3、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