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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形。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公司欠债不还的,应由公司承担债务,但如果股东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滥用股东权利造成公司利益受损等情形的,可以追回股东为被执行人。
如果出资不到位,可以要求追加股东在出资不到位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对方股东在这起事件中有连带责任(比如欠公司钱、为借款或者合同提供了担保),那么股东也会被执行
一般情况下合同纠纷不执行股东,但是如果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可以执行股东。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1、董事成员并不一定必须是股东。 2。
隐名股东被执行一般是不可以的,债权人没有权利查封隐名股东,隐名股东不享有股权,而是根据和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享有分取红利的权利,但是如果执行的过程中提供了隐名投资状况,可以形式代位权实现债权。
公司的股东是能够退股的。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让公司按照适当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没有给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的条件; (二
拟挂牌公司的股东,可以进行股权质押。拟挂牌公司,属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只要符合质押条件,都可以进行质押。只不过,拟挂牌公司的股东,在质押股权时应当更加慎重。因为其股权质押行为,可能会对
在特定的情况下,股东会的重要决议,必须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能通过。换句话说,并不是过半数股东通过,就能通过股东会的决议。这主要是因为,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第42条的规定,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