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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才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必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方可装修房屋,增加附属设施,装修时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拆除承重墙。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仅要恢复原状,还要赔偿出租人的损失。经出租人
1、您与房客构成房屋租赁合同关系。 2、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擅自将您的家电卖掉导致租赁物损耗的,您可向其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如果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未返还租赁物,出租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该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一般租赁合同中对于租赁物使用会有相应的条款约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合理使用租赁物。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
承租人改善租赁物的后果: 1、如果经过承租人同意或追认的,则改善行为视为合同约定; 2、如果未经承租人同意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对租赁物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实践中,也会出现承租人改善、对租赁物进行改进的情形,这种行为是否会影响承租人与出租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我们进行以下说明。所谓租赁物的改善,是指在租赁
1、您与房客构成房屋租赁合同关系。2、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擅自将您的家电卖掉导致租赁物损耗的,您可向其提出解
在租赁合同关系中,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分别成立独立的合同关系,违约责任的范围要限定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不要扩大到合同主体之外。二是合同权利义务合法性原则。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合同成立与解除是合法的,承租人和次承租人
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租赁物的名称。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标的物的全称而且要详细具体,以免发生争议。租赁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法律禁止流通物或易消耗物不能作为租赁物。租赁物的数量、质量。租赁物的数量是指租赁物的大小多少。在确定数量时
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出租房屋、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但是因为合同涉嫌无效从而产生了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纠纷。而在起诉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注意以下的要点:首先,当事人应当确保自己符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