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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4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离婚夫妻双方按照下列原则分割离婚财产: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妇女利益的原则。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3、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可以起
属于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一人一半。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
分居两年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如下: 1、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比如AA制)。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 3、兼顾弱者和妇女权益,弱者是指以下情
1、有婚前财产协议书的;现在再婚夫妻双方一般都有自己个人的婚前财产,为了避免日后因财产发生分歧,或者离婚时财产分割发生矛盾,故而再婚结婚登记前对各自的婚前财产协商,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预防万一。这种形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
夫妻离婚时未成年子女财产不需要分割。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属于未成年子女,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夫妻的个人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或财产,仅有监护的权利,不得随意处置。离婚后夫妻财产分割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共有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
离婚只意味着,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需要进行相应的分割,并不意味要对子女的财产进行分割。虽然未成年子女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甚至是无行为能力人,需要由监护人,也就是父母来代理保管子女的财产。但是,子女的财产也就是子女个人的财产。当夫妻双方选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