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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限期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可以继承吗

居住权限期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可以继承吗

2021-11-25 197
普法内容
居住权不可以继承。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居住权的有效期可以自行设立,5年,10年,20年乃至终身均可。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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