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1、行为人违反国家文物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2、私自非法出售由国家保护的文物、图书等藏品; 3、私自将由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赠送给个人或者非国有单位。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我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七条规定: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的立案标准为: 1、行为人违反国家文物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2、私自非法出售由国家保护的文物、图书等藏品; 3、私自将由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赠送给个人或者非国有
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构成本罪的,应当立案。认定本罪的关键是这种行为是否得到批准。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是合法行为;反之
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中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包括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营利为目的,从危险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并具有超标排放污染物非法倾倒污染物或者其他违法造成环境污染情形的行为。是否立案要从本罪的构成要件考虑。 具体来说,该罪侵犯的客体是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指的是行为人违反枪支的管理规定,非法私藏或者挪用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凡是违反枪支管理的相关规定,非法私藏或者枪支,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行为人刑事责任: 1、非法持有军用枪支
非法出版物,即非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公开发行的书籍,报纸刊物和音像出版物,还有违反规定无批准就出版的出版物。 非法出版物的量刑: 违反我国法律规定,发出、散发、附送和出租含有违反宪法,危害国家利益和主权,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宣扬淫秽、迷